他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喝了它们的血的缘故。当有一次,他对活着感到厌倦的时候,他从一个20层高的楼上跳了下去,可是他却没有死。而是从那上面轻飘飘的落到了地上,就像是一个武功高强的武林人士。

从那时候起,他才知道自己已经拥有了不死之身,当然这个所谓的不死之身,并不是说刀枪不入,而是说在一般的情况下,他都不会轻易的死掉的。

这时候,他对生活充满了向往,不再想死的事。他觉得这种病也不是一点好处也没有,至少自己得到了这种超能力,以后再遇到险境就可以轻易的克服过去。

事实也确实如此。长这么大,他面临过无数的险境,都让他一一的克服了,最后他成了夜袅组织的老大,可是现在他又成了孤身一人了,而这个病让他面临着一个痛苦的抉择,到底是离开这里从此销声匿迹,还是喝了林宗仪的血,从此成为更强大的人?

如果在没跟林宗仪接触之前,他一定会毫无犹豫的选择喝掉她的血,可是现在他犹豫了。如果时间可以重来的话,再捉到她的那天,他就会把她的血喝掉,让她成为一具尸体,这样就不用犹豫了。可是现在,他已经下不去手了。

以前他以为自己已经超越了生死,没有了感情,可是现在他才知道其实自己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人,除了跟其他人吃的东西不一样,他还是他,并没有什么变化。

他仰躺在那里,一条胳膊枕在头下,想着这些事情,突然听到外面响起了一阵脚步声。

他一个激灵,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伤口被扯到,他疼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他屏息静听,脚步声由远及近,好像是朝他这边走来了,听声音还不止一个人,好像是一群人。

暗夜知道是夜袅组织的人找来了,可他们怎么知道自己在这里呢?他有些奇怪。但是现在已经来不及想这些了,他知道他们都有枪,而他是怕枪的。他连忙躲到床底下,一动不动。

这时候房,门被一脚踹开了,杂乱的脚步声一拥而入。

“在这里吗?”有人吵嚷着。

“没有人。”

他们四下看了看,房中空无一人,可是床上的被褥却有些凌乱。

一个穿着黑色皮鞋的脚谨慎的在房间里走了一圈,最终它停留在了床边,说道:“不对,他应该来过!”

暗夜有些紧张,他认出了这双鞋的主人叫张达,就是最先让他摘下面具的那个人,也就是现在这个组织的头目,在暗夜离开组织之后,他就成了剩下那几个人的头领。

他们把尸体掩埋后,就开始不遗余力的寻找暗夜,想要杀掉他,最后他们想到了这里,他们觉得以暗夜的习惯和性格,他喜欢躲藏在阴暗无光的地方,那么他就有可能就会来到这里,所以他们才会找到这里来。

其他人听了张达的话,问道:“你怎么肯定他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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