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得明没再什么,只是把马屁股又抽了一鞭。
梧桐回到车厢里写信,墨水是已经磨好的,用带塞的竹筒子装着,摇摇晃晃也不会洒出来。
写到一半时银铃羡慕的凑过来,嗅着那墨香,:“我也好想写信啊,想当年在尚书房的时候,我的字写得最好看了,连太傅都夸。”
梧桐微微抬头,瞧着她那没神的两只眼睛,:“我帮你写。”
银铃摆摆手:“用不着啦,我也没有要写信的人……我倒是很想写一封给扶风哥哥……”
她托着下巴,撇了撇嘴失落的:“可惜写了他也不会看的,他那么忙。”
和她认识的这一个月,梧桐已经从她嘴里听过无数次南疆王的名字。
她能肯定银铃是深爱对方的,可是这爱又爱的非常谨慎,只能远远的想念,不敢靠近。
两人不是有婚约么,又是从一起长大的,怎么这样见外?
她情不自禁的又看了一眼银铃,对方的脸犹如最具审美的画师笔下画出来的侍女,线条柔和,皮肤白里透红,五官无可挑剔,唯独一双眼睛略黯淡了些。
等她的眼睛治好了,一定会更加美丽动人吧。
忽然间段扶风的脸从脑海中闪过那么一瞬,梧桐不由得想,无论从家世还是相貌,两人真是绝配。
把信送出去,又过了一个多月,众人终于来到凌云府城外。
梧桐并非第一次到这里,先前就陪阿布多骑马赴宴来过一次,且那晚上还发生了令人难堪的事情,逼得她不得不独自逃走。
那时她出城门,心里无限悲怆,只觉得崩地裂。
过了这么长时间,阿布多死了,她也从东齐死里逃生数次,那件事情与生死相比,似乎变得有些不值一提,不特意去想的话,她甚至都不会记起。
梧桐躲在车内,通过窗子仰头看向凌云府那高大连绵的城墙。
城墙是用无数巨石建成的,中间以混了糯米的三合土黏连,比铜墙铁壁还坚固,护得整座城池固若金汤。
城墙上开了三道门,一大二。
大门是专供军队与南疆王等出入的,平日从不打开。
左边门供普通平民百姓进出,有侍卫把守,严格盘查,进城需要排队等候。
右边门则类似于一个特殊紧急通道,一切重要之人都从那边过。
此时右边门外就站着一队骑高头大马的侍卫,是南疆王派来迎接他们的。
李得明和众侍卫关系熟稔,王府的整个护卫队都是他一手带出来的,他走过去了几句话,那些侍卫便跑过来赶马车,把银铃和梧桐送进城内。
凌云府是个相当繁盛的大城,堪称南疆之最,人口比当初梧桐去过的靖州数量更多,建筑极富南疆特色,来往人声鼎罚
城内道路整齐划一,相当有秩序,大道路错落有致的铺开,其中最直最大的一条,就是通往城池中心偏南方位的南疆王府。
这条路最广阔,管理也最严格,除了必要的通行以外,没有任何闲人敢上去放肆。
梧桐所乘坐的马车在侍卫们的护送下,一路畅通无阻的来到王府。
她本以为自己这次应该能正面看见南疆王段扶风,毕竟对方不远千里特意派人去营救银铃,想必心里很把银铃当一回事,期盼着和她回来。
但是出人意料,马车停在王府门口后,她只瞧见守在那里的侍卫,以及两只不知道蹲守了多少年的石狮子,并没有看见猜想中的景象。
马车是不能入府的,李得明让侍卫们陪着她们在外面等候,自己进去禀报南疆王。
他走后,队伍里就再也没人话了。
梧桐捧着自己的那只伤手,百无聊赖的打量他们,感觉李得明带出来的徒弟也和他有着几分相似,一个个都是沉默寡言高大威武的,即便并没有人监视他们,也仍是训练有素的站成一排,身体笔直。
这和她近段日子在东齐所见的大为不同。东齐人似乎很少有这么整齐的时候,哪怕是蒙包包与将领们开会,大家也都是随性坐着,东倒西歪的。
阿布多比他们略好一点,但是也没有好到哪里去,跟眼前的人一比,就是一个没规没矩。
也多亏阿布多不拘节,否则要是她当初投奔的是规矩森严的南疆军,恐怕没有活过三的命。
正在想时,她感觉有一只手摸上来,触感微凉,扭头一看,是银铃。
银铃的脸色有些白,表情紧张不安。
“怎么办?”她:“马上就要见到扶风哥哥了,我好担心啊。”
她摸摸自己身上的衣服:“他会不会觉得我穿得太邋遢了,嫌弃我?”
她忽然又想起离开之前的事情:“我走的时候跟他吵了一架,你我要不要先跟他道个歉啊?”
梧桐无奈的微笑,拍着她的手安慰:“你别害怕,你这么漂亮,他不会舍得讨厌你的。”
银铃摸着自己的脸颊,很没底气地问道:“真的吗?我很漂亮?”
梧桐并不知道段扶风是什么样的审美,保不准对方就口味清奇,不爱银铃这样娇弱的美人儿,反而喜欢五大三粗肥头大耳的款呢。
横竖他不在,梧桐笃定地:“当然,谁也没有你漂亮。”
这句话起了作用,钱是男人最大的资本,脸是女人最大的资本。
银铃捧着自己的资本生出些底气,总算没那么慌了。
不一会儿,李得明挎着刀从门内走出,对他们道:“公主请下车,随我去书房见王爷。”
银铃伸手递向梧桐,让她扶自己下车
她的手劲儿用的很大,仿佛从对方身上汲取勇气一般。
马车里四处铺着毛毯,时刻烧着热茶,非常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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