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想到待会就有李老大夫开的活血化瘀的中草药,就释然了,反正都要喝药,这点伤不算什么了,就是不知道司战会怎么想,毕竟是他的身体,他会不会一怒之下,就把自己干掉了,想着司战,张顺多多少少还有些畏惧,张顺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也许是司战天生的杀伐气息让张顺有些不自在。

张顺赶忙把这个想法抛出脑海,不让自己去想这些宁自己不安的事。张顺刚才试了不留行,效果确实让自己身法和速度提升了许多,可是却只走了五步而已,就碰到座子,这里地方还是太过于狭窄,没法修行这类功夫,看来得找个地方宽敞又没人打扰的地方去修炼。

一个绝佳的地方突入张顺脑海,那就和龙兄虎弟打架的破败木屋最为适合,环境幽静,又没人打扰,地方还大,真是不可多得的绝佳场所。

地方选定后,张顺就像是吃了定心丸,不在去看不留行,反而研究起十步一人来,待张顺看了老半天的十步一人后,这才吐了一口气,感叹道这简直就是刺杀艺术,如果有人把它说成简单的杀人技巧,张顺也许会和那人理论好几天。

原来十步一人的精髓就是利用环境,这个环境包括,地形、时间、光线明暗,角度等等一系列条件作出最有效的刺杀动作,这最有效的刺杀书中简单的概括为三个字:快,准、稳。

快,就是速度快,出手快,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准,就是动作的精准度,光有快,没有准,那就是瞎跑,白白浪费体力;稳,就是动作稳,心态稳,如果一击不中,就隐匿身形,等待第二次机会,而不是一击不中就拼老命死战,那是愚蠢的人才做的事。

十步一人书中还说了为啥最后一个特点是稳而不是狠,书中给出的解释是:人若只知道狠,必然离死不远,死人可学不来这面的功夫。

张顺看到这里笑了笑,写这书的人,还有些冷幽默,估计创立这门功夫的人一定是个有意思的家伙。

书中还写道一定要保持冷静,只有绝对的冷静才能制定出最完美的刺杀行动。杀手热血头是最为忌讳的事。

张顺自认为自己不是一个热血青年,不会那么容易头,更不会为了那些所谓的大义,牺牲自己,成全别人。就像书中所说:再强大的人死了也就是一坡黄土,而那些弱小的活着的人却有资格盖棺评论,努力苟活着吧,虽然这个世道让人很不爽。

对于这个理论,张顺深以为然,所以自己无论如何也要活着回到自己的那个世界,娶了心中的程月霜,和母亲一起过着小日子,这就是张顺的愿望,一个卑微小人物的简单愿望。然而就是这么简单地愿望,也不能实现,果真是人善被天欺,人强天送礼。

张顺知道这虽然是刺杀招式,却用的是长剑,这让张顺很是疑惑,不应该是用匕首之类的么,看到最后张顺才明白为啥不能用匕首。匕首是短兵,讲究快,狠,容易陷入拼命的绝境,到最后不是你死就是我活。而用剑就会平稳很多,招式没有那么急躁,更多是依靠头脑去判断情况,做出最优攻击。

张顺看到这里,感觉这功夫就是为自己量身打造的样,头脑是张顺的最大凭借,而这恰恰契合这门武学。张顺看到这里欣喜如狂,但是看后书中又说道,这门刺杀术如果能一气刺出多式,那么就算在人对多的情况下,也稳居方,如果用完一招,就换一口气,容易暴露自己的位置,反而被别人抢占先机,让自己处于危险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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