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不负所望,他找到了道长可以引火烧符咒的方法,这边刚想实施,却只听到身后一群惨叫声。
余光里看到,那边的僵尸已然淹没在熊熊火光中,一方面感叹穆欢欢动作之快,一方面又赶紧将精力投身于对付僵尸之中。
他闭上眼睛,按照记忆中的那个手法一边念着咒语一边捏手诀,本以为万无一失,可一睁眼竟然发现,手中的符咒竟然一点变化都没有!
“难道手法有错误?”
这个结果可以说是给了霍眠一个巨大的冲击,原本他对自己还很有自信,可终究是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了。他并不是金手指开到逆天的小说主角,也不是天赋异禀的异能选手,他仅仅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想要活下去的普通人而已。
“霍眠,换位!”
穆欢欢喊了一句之后迅速和霍眠调换了位置,再以极快的速度捏着法诀,而这一套行云流水的操作也不过只有半分钟而已。
他此时真的很庆幸穆欢欢留下来,当时自己如果只凭借这一腔孤勇的话,怕是现在早就成为僵尸的食物被拆入腹中了。
虽然他没有那么高的天赋,但他真的很幸运。
霍眠又试着捏了第二次法诀,这一次竟然真的成功了!
那火光瞬间将符咒点燃,他向僵尸的衣服上抛去,竟然就像是被浇上了汽油一样燃烧起熊熊大火。
如果道长此刻知道霍眠这仅仅是第二次就捏出了法决必然会十分震惊,毕竟这是平常人捏了几十次都无法凝出一颗小火苗的明火咒。这世上能像是穆欢欢那样的人寥寥无几,即便是霍眠这样也同样少之又少,又何必妄自菲薄呢?
这些普通的僵尸的确好对付,因为究其根本他们也不过只是中了尸毒的“人”而已,即使具有僵尸的特征,却也抛不开人的本质,用匕首依旧可以刺进去,用之前准备的普通符咒也依旧可以定住。
可那只金棺里的僵尸不同,刀枪不入,即便是燃烧符咒烧起的火丢在他身上也毫无作用,更别说想要定住他了,这些普通的招式在他的眼前也不过只是小儿科而已。
最恐怖的是,他不仅身体强度远高于正常人,力量,速度方面更是恐怖,力量就不说了,毕竟可以在土地上蹦一步踏出一个坑。速度上,他一跳至少可以跳五米远,蹦一步相当于霍眠跑几步地距离,所以至少可以排除打追击战这个方法。
毕竟还是那句话,任何花样招式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不过都是无用功,不过这方面下不去手,可以从别的方面。
譬如……反应能力,霍眠其实在之
前就仔细观察过,可能这个僵尸入土太久了,虽然其他方面没得说。但是脑子的反应能力上,他的确是比霍眠差了一点点,不过也仅仅是那么一点点,这也变相说明,他们两个必须集中精神尽全力才会有逃脱的胜算。
到底……应该怎么计划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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