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夕进屋才松了口气,今晚真是倒霉,居然碰到了张志远,之前一直打听他,就为了打开明殃的锁链,可是现在有张志高这个蠢货,她也就不想接近张志远了,没想到还给碰上了,别看张志远长得还可以,其实就是人模狗样。

“小姐,你回来啦。”小翠正在绣花,等着林夕回来,“小姐不是说一会儿就回来么。”

“路上碰到了大表哥。”

“大少爷?”小翠惊呼,“小姐,那你没事吧。”

林夕摇头,“我能有什么事情,他还能把我给吃了。”

“没事就好。”小翠松了口气,收了绣线,“小姐,我去给您打水。”

趁着小翠打水的功夫,林夕把信打开,这个福来办事效率倒是可以,这么快就给打听清楚了。

福来不清楚事情始末,只是信上说的是小怪物,还提及了大少爷,要把怪物弄出来。

果然张志高这么快就在算计着怎么把密室的明殃弄出来,看来这个张志高离不开明殃的血啊,不能重振雄风当然着急了。

林夕把信纸给烧了,想着下一步该怎么办,是不是要添柴加火,还是静观其变,等着张志高把人给弄出来。

“小姐,水来了,您快洗洗。”小翠像个勤劳的小蜜蜂,“床铺已经铺好了。”

“你真是太好了,我要是离开你可怎么活啊。”林夕觉得现在自己都颓废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真是太美好了。

“那小翠就一辈子不离开小姐。”小翠收拾梳妆台,“小姐,您的金簪可要收好了,不能随便放在台子上,万一要是被人给摸走了可怎么好,有些丫鬟坏着呢,就喜欢摸主子的东西拿出去变卖。”

“咱们院子里面就只有咱们两个人,再说府里也都知道我们这里穷。”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还是要注意些,就怕有坏人。”

“知道了。”林夕看着小翠拿着金簪,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她记得以前看电视剧小说,那些主角都是在法器上面滴血,然后就开启了各种功能,自己的金簪是不是也有这种功能。

等到晚上上床的时候,林夕拿着一把小刀,看着自己的手掌。

眼睛一闭,林夕在手上划了一道小口子,滴了两滴血在金簪上面。

“.....”林夕等了半会儿,都没看见金簪有什么变化,失望,太失望了,果然电视剧都是骗人的。

林夕叹气,把金簪放在床头,倒头就睡,果然都是骗人的。

夜深人静,床头散发一阵阵金光,金簪上的花纹又精致了一些,两颗珠子泛起乳白色的光晕,只是林夕已经熟睡,这阵阵的精光都未能让她醒过来。

【.......不刺眼吗?】来自系统的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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