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郁郁葱葱的大森林中,自然的气息弥漫,爬虫与野兽在草丛中行走。灵敏的花蛇在树叶中一闪而过。

丁歌拿着一把精钢弩,屏气凝神的盯着前方,缓缓向前。“嘿,小伙子,快点呀。”后面几个华衣锦袍的年轻男子轻松笑道,一点也没有野外探险的气氛。丁歌没有理他们,把他们当睿智就好了。

丁歌是被那几个贵族男子请到这里来当导游的。本来他是不想来的,但是没办法,因为对面反手掏出了一枚金币。

要知道,就算他爸是当地的大户,一位有名的猎户,一年的收入也不过十几枚金币啊!

这让他如何能忍?

有钱不赚是王八蛋呀!

至于他为什么能看出对方是贵族,原因倒是很简单:对方穿着红色长袍,腰胯短剑。而在当地,红色衣服是只有贵族能穿的。

突然,那领头的贵族金发男子发问道:“喂,小子,听说这一带有赤尾狐,是真的吗?”说着,手中掏出来一袋金币。

赤尾狐?那玩意儿蹲上三天三夜都不一定能抓到。让小爷受这苦?没门!

但是,丁歌撇了眼那金袋子,这份量,起码得有十几枚吧?这叫咱怎忍心拒绝。

他想了想,终究没有直接拒绝。“大人,乐意为您效劳。”

那金发男子点了点头,露出满意之色。

金发男子名叫德玛东亚,是一名当地有名的骑士之子。虽然只是一名次子,但并不妨碍他欺凌弱小,调戏妇女。这次他因为跟人家玩多人运动,风气影响恶劣,而被他的骑士父亲赶了出来。

这次他带着几个朋友来这里散散心。听说赤尾狐皮毛漂亮,肉质鲜美,不管是勾搭女人,还是献给父亲,都是很好的选择。

“嗨,发现了。”丁歌突然出声道

“找到了吗?在哪里?”那几人往四处看了看,并没有发现赤尾狐的踪迹。

丁歌走到了一棵不算粗壮的树下面,在一个猫科动物的爪迹上面摸了把泥土,闻了闻。肯定地说:“没错了,还没走远。”

于是招呼身后几人,一起跟上。

果然,没一会儿,就看见树上荡漾着一条红色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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