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日后,

晴空万里,

云顶山以北。

楚寇行在一处小丘上,迎着明媚阳光缓步前行。

他灰色道袍经过几日跋涉沾满泥土,几乎变为褐色,但好歹是件凡级法宝,也就没去更换。

凡间布鞋根本扛不住武夫走桩,因此他依旧赤脚而行。

同时,为了不引起一些不必要的注意,他还买了顶斗笠戴在头上。

赤脚、道袍、江湖斗笠,可谓是将实用性拉到极点,完全不管怪不怪异。

此时,

楚寇手上还拿着一本黄纸册子,这玩意儿算是个地方志,同斗笠一般,都是在一处小村中购得。

“走出这山路,就是直通岩洗郡的官道了。”

他低头翻阅起册子,再次确认。

岩洗郡隶属于大丰王朝,位于天下以西。

此郡城也是周边百里最大的城池了,常住人口足足数百万之多。

在这个人人都有资格测试根骨资质的年代,城中自然不乏前辈高人。

从册子上内容来看,儒家书院,道家道观,佛家寺庙皆在城中占据一席之地。

楚寇将册子收入纳戒中,熟练得地摆出拳桩架势,开始行路。

伏龙拳走桩七步,他又一次来到瓶颈,卡在第五步已经三日,始终找不到突破感觉。

如此挥拳赶路,半日之后,当他拐出一处山涧,眼前视野豁然开朗。

山的那边终于没了山,放眼望去是一块平平整整的秧田,还有百姓挽起裤腿在田间插着秧苗。

那细小的禾苗密密地排在一起,好像一张多绒的毯子,又有一条碎石路笔直铺在田间。

顺着道路向远处眺望,还能看到一座巨大的城池轮廓,想来就是岩洗郡了。

楚寇不再走桩,气运丹田,踏在碎石路上。

他一开始行路速度还很急促,但走着走着速度又降了下来。

他闻着空气中的土腥味,听着劳作中的百姓闲谈,看着田间游曳的透明小鱼,仿佛回到地球农村小时候一般。

那已经是很遥远的记忆了,现在想来又朦胧又清晰。

当然,记忆最犹新的,还是小时候因为剩饭,被老妈罚抄《悯农》的经历。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楚寇嘴唇微抬,轻轻念与风听,念与自己听。

他话音才刚落,田间突有一道醇厚男声传来:“路上的那位公子。”

楚寇侧头看去,说话的是个四十来岁的男人,脸上全是泥土,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并不强壮。

男人此时看向自己,笑着又道:“可否帮忙扔几捆秧苗下来。”

“好。”楚寇没有犹豫,弯腰顺手就将路沿的秧苗扔去,刚好落在男人身前。

“公子好俊的身手。”男人捡起秧苗笑道,“就是力气要是能再收一寸半就好了,溅得我这一身泥水。”

都不等楚寇答话,道路上行过几名骑马的年轻书生,他们对着田里喊道:“你这农夫,别人帮你,你还挑三拣四,如何学的儒教廉耻。”

男人“哎呀”一声,拍了拍脑门:“是我不对,是我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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