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接着训斥李婶:“我专门请麻婆子算了一卦,她肚子里是男胎!昨天我已经把沈氏接家里来了。你这样没脸没皮地闹,就是要断李家香火!我不饶你!李闯写休书,是我准的!以后,你与我们李家再没关系!”
呵,好大的家长气派,比他这个县太爷都威风。
徐有财看见李婶脸色煞白,浑身颤抖如同在寒冬腊月被强剥了棉衣,真要她这样被当众休弃,必死无疑。
他伸手喊:“慢着!”
所有人的注意力终于又回到他的身上,李婶眼巴巴地望着他,就像溺水的人看见救命稻草一般。
徐有财清清嗓子:“小邱,把李闯羁押县衙!再把沈氏也押县衙来!”
李母立马横起拐杖挡在李闯面前,一副要拼命的架势:“大人,话已经都说清楚了,你做什么要平白无故抓人!我儿犯了什么罪?”
“通奸罪!”
徐有财的话让众人瞬间变了脸色。尤其李母,手差点抓不住拐杖。李屠夫和沈寡妇,这本是众人茶余饭后谈论的风流艳事,看一场热闹,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和通奸罪扯起来,可要摊上人命了。
徐有财绕着李闯、李母、李婶三人走了半圈,缓缓说道:“李大娘,刚刚你说得很清楚,那沈氏已经身怀李闯的孩子四个月了。据我所知沈氏的丈夫新丧还不满半年,他们搅合在一起时可还没出热孝呢,李闯更是有家有室,他们二人是私相授受无媒苟合!做出如此令人不齿之事,你说不是通奸罪,是什么?”
李母哑口无言。
徐有财盯着李闯阴恻恻地笑了:“我听说你也念过几年私塾,能识文断字,应该知道按本朝律法,通奸罪可是要沉塘的!”
李闯看起来是个五大三粗虎背熊腰的汉子,徐有财话音一落他就吓得跪下了,话都说不利索:“大……大……大人……”
还是李母反应快,短暂地呆滞之后立刻扔掉手中的拐杖,一屁股坐地上开始哭天抢地:“哎呦!这可是要我老婆子的老命喽!让我老婆子怎么活呦!……”她一边嚎一边眼珠子乱转,突然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以手撑地站起来:“大人,不对!”
徐有财感慨,身手那么矫健完全没必要早早拄起拐杖嘛!他颇有兴趣地问:“哦?本官说得哪里不对!”
“官府没说过孝期不能改嫁,我家不讲究这个,沈氏男人死后我家就纳她为妾了,只是碍着别人议论才一直没声张,也没让她搬来家里。算不得通奸!”李母信誓旦旦地说。
“刚才你可没这么说。”
“刚刚是我犯糊涂,一时没想起来。”
李闯把头点得捣蒜一般:“对对对!”
徐有财把目光转向李婶。
李母捡起拐杖狠狠地捅了李婶一下:“快说句话!你想害死我儿不成?”
李婶也是被刚刚徐有财那句沉塘吓住了,慌忙说:“是,沈氏……早就进门了。”说着,眼泪扑簌扑簌往下掉。
“李氏,你可要想清楚。现在本官是在给你主持公道,你不认,没人能逼你。”徐有财望着她,目光似怜悯又似失望。
李婶低下头,呜咽着说:“是我胡闹,沈氏早就纳进门了,算不得通奸。”
徐有财叹了一口气,扬了扬手中的休书:“这休书是李闯写的吧?”
李闯见通奸的罪名不成立,立马硬气起来:“是草民写的!这是草民的家务事,大人也要管不成?”
“那你因何故要把李氏休掉?”
李闯更加底气十足了:“没生儿子!徐大人,我虽然没读过几本书,但七出中有这一条我可是清清楚楚!”
李婶身子整个垮下去,瑟瑟发抖。
徐有财点点头:“是有这一条。可你没读全,全文是:无子且拒不立妾者,去。你已经纳了沈氏为妾,就不能以无子为由休妻。你写这封休书,难不成要抬举沈氏为妻?”
“是又怎样!我就是要休了这恶婆娘立沈氏。我再说一遍,这是我的家务事,徐大人,你管不着!”李闯梗着脖子顶撞徐有财,急的李母在旁边直抽他。
徐有财见李闯给他挖坑就跳,十分高兴:“你要这么说,我还真管的着。宠妾灭妻,在本朝可也是不小的罪过,来人,把李闯押回县衙,重责三十大板!”
李闯一口气堵在嗓子里,憋得脸通红。
到底还是李母经得住场面,立马求到徐有财跟前:“大人,大人,李闯说话没个遮拦,您别往心里去。这休书不作数,李氏,还是我家媳妇,以后也都是我家媳妇!谁敢不认她,我跟谁没完!”
这变脸如翻书的速度让徐有财叹为观止,他将休书往李母面前一递:“这个不作数?”
“不作数!”李母顺势接过来,将休书撕了个粉碎。
“这就没事了嘛,李氏,起来吧,回去好好过日子,别总想着往井里跳,水凉,对身子不好。”徐有财语重心长地说:“一家人,和和气气最重要。回去吧。”
“是是是,大人教训的是。我们这就回去。”李母叠声应着,李婶也被人搀起来,低着头让人看不清她的神情。
“我说,大家伙也散了吧,这都什么时辰了,赶紧回家吃饭!”徐有财挥挥手,挤在一起看热闹的众人意犹未尽地散去了。
徐有财却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吴同还没走,在一旁揶揄他:“怎么了?刚刚徐大人可是秉公执法,威风八面,叹什么气呀?”
徐有财苦笑着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我呀,就是个搅浆糊的。”
“话不能这么说,能搅好九华县这坨浆糊也是本事。”吴同大咧咧地揽住徐有财的肩膀,一副哥俩好的样子:“去喝几盅?”
“不喝,小猫看得紧,我要敢喝酒,她非得挠我。”
“哎呀,没事,男子汉大丈夫还怕猫?。”
“不去。”徐有财无比坚定地拒绝了他。
吴同呔了一声:“无趣。”
然后就自顾自地找乐子去了。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另一桩烦心事涌上徐有财得心头:他发现女儿绣了一个香包,上面绣的梧桐叶精致非凡栩栩如生。
吴同不是什么霞姿月韵、貌比潘安的美男子,但他胜在面容干净、衣衫整洁,周身总有一股药草的苦味,不怎么好闻,但在一群蓬头垢面、灰衣土布、张嘴满口大黄牙、身上常常笼罩着口臭、汗臭、脚臭等各种不可描述臭味的男人中间,实在是太出淤泥而不染了。
就算让徐有财自己选,他也得选吴同。
如果吴同真的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县城大夫就好了。
可关键吴同不是。
他翻过县志,在那时断时续的记载中,他就没见梧桐医馆的大夫改过名字,更别提医馆毫无道理的传承方式。还有小猫与他非比寻常的关系,都让徐有财的心悬了又悬。他信得过小猫,但他不信吴同,还有他那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姐姐。
非我族类,其心必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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