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拖着体积不小的音响,大步流星的往和老伙伴们约好的空地,虽说每一步都带上了几分疼痛,可却再一次庆幸没有坚持给娇娇裹脚。
说真的,那时候也不能怪我不是么。我当时也是希望娇娇有那么一个好的未来,那时候家家户户只要有条件的谁家不给女娃娃裹脚。这脚可是她们女人的第二张脸,可重要着呢!
谁想到世道的变化能快成这样,让人目不暇接啊!明明大家一开始都推崇着小脚美人的,结果一个什么新思想出来,我们这些小脚女人都成了封建残余了。
呵,现在想来还真有意思,难不成我们女人都是一个个的自虐狂不成,喜欢自讨苦吃小小年纪把脚骨扳断了忍受着日日夜夜的疼痛,将自己的脚裹成小小的一个。
还不是男人造的孽,当然当时一向以我自己的三寸金莲为傲,没有这样的想法,反而很是看不上那些没有裹脚的女人,粗俗不安分。
没想到沈彦卿这家伙还能在回家一次,我倒是想要借此机会从他身上多弄点钱给自己留下点保障。娇娇就算读书再厉害又如何,不是个男娃娃也不能科举做官,以后或许也和我一样,一辈子就是从一个小院搬到另一个小院。
当沈彦卿说要带娇娇走的时候,我真的愣了一下,但是很快就反应过来了,相比较我这个没用的亲娘,跟着沈彦卿这个当爹娇娇以后的出路应该更好上几分了。
我也不是看不出来,沈彦卿眼里奇货可居的意味,可是这也不矛盾不是么。女人总是要嫁人的,在这个乱世关卡上,哪怕是给有权势的人当妾,也好过给嫁给所谓的良人担惊受怕的强。
当然我也不会浪费这样一个好机会,狠狠的坑了一笔大的。沈彦卿心怀愧疚的情况下,我还真的捞了不少。
可惜,娘家败落的速度超乎我的想象,在娇娇走了以后,我全心全力的将精力放在了能不能拉一把的娘家身上。结果就是最后在帮一次,肯定最后一次,就真的最后一次,我不仅将自己辛苦存下来的养老钱全搭上了,还把娇娇给的也送过去不少。
我那时候不是不后悔的,可是当初那个还算老实能耐的哥哥早就变得面目全非了。为了钱他几乎什么都做的出来,我只能慢慢的敷衍着。
我的半辈子就几乎葬送在了沈家,说不恨那是不可能的。在意识到婆婆和五弟妹的想法的时候,我也没有太吃惊。毕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说一千道一万,这钱还是拿在自己手里更安全。
说起来,我还是很佩服婆婆下手果断的,不过也是,下手不果断的话,就以沈老头的花心风流,造出来的娃娃多了,分的可都是她孩子的钱。
谁也不知道在沈家快速的分崩离析的进程了,我也在蛰伏的这些年里出了不少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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