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实在太饿,也顾不得狼狈的吃相,吃完一罐又迅速拿起另一罐,生怕有人和他抢。

一人一狗各自进食,谁也不打扰谁。

狗子吃饱后,伸出舌头舔舐嘴巴和水润的鼻子,转而一动不动地盯着李朗。

“汪!”

李朗一口气吃下三罐狗食,顿感肚子有点撑,便拧开一个罐头递给狗子。

“给你,别再骂我啊。”

狗子也不客气,伸嘴叼过,放在地面尽情啃食。

趁这段时间,李朗回到手术室,从白色铁盘中拿出一柄手术刀。

他解开右臂伤口处的衬衫,把刀刃放进酒精中浸泡几秒,再用酒精将整条右臂淋湿消毒。

做完准备工作,李朗颤抖着举起刀,伸向腐烂发溃的伤口。

数十条蛆虫受酒精的刺激,从烂肉和脓血中咕涌出来,他胳膊一转,血水和蛆虫一并滴落。

从现实的角度出发,李朗应该庆幸,因为蛆虫的存在,才使他的右臂没有完全坏死。

由于蛆只会吃腐烂的肉,不碰正常的肌肉。医疗落后的时代,医者会利用这种特性,放蛆来吃掉患者坏死的肌肉组织,有助于伤口的愈合。

这种古老的生物治疗方法世界各地屡见不鲜,例如在美洲大陆,印第安人会用行军蚁的头颚缝合伤口、又比如种植牛痘来免疫天花病毒等等。

李朗把刀刃探进肉中,将臂骨和腐肉连接处的肉生生割断,再扣出那一小块坏死的臂肉。

整个过程几乎没什么痛感,却仍惊的他一身冷汗,呼吸急促。

他找出一瓶兽用的消炎药,用食指和拇指把白色药丸碾碎,均匀地散在伤口处。然后用酒精浸湿纱布,拧干缠上一圈,再拿干纱布裹紧并打结。

而胸口和背后的抓痕并不严重,李朗只是简单抹了一些消炎药,两颗药丸的量,并裹上纱布。

他不知道兽用药的剂量有多大,担心会用药过量导致身体出现状况,因此没敢用特别多或者直接口服。

处理完身体各处的伤,李朗感觉好了许多,紧绷的神经渐渐放松。

他站在一面落地镜前,打量起自己现在的容貌。

头发潮湿而凌乱,眼珠布满血丝,三天没剃的稀疏胡须,以及缠满上身的纱布,乍一看像一只埃及金字塔里的木乃伊,唯一的优点是还没风干。

“汪!”

闻声望去,狗子叼着一个罐头站在门口,尾巴微微摇曳。

“你还没吃饱?”

李朗略显惊讶,他接过带着口水的铁罐,拉开起封重新递给狗子,自己背靠墙席地坐下,揉摸狗子柔软的肚皮。

“从今往后我叫你什么好呢?”

旺财?都世界末日了,要钱有啥用?而且太老土。

球球?烂大街的名字…

总不能叫道格吧?

思来想去,没一个名字让他满意。

狗子吃光肉泥,仍然不满足,用爪子按住铁罐,舌头伸进洞使劲舔舐油汁。

李朗紧盯着铁罐,顿时灵光一闪。

“这么喜欢吃罐头,不如我就叫你罐头吧,怎么样?叫两声我就当你同意喽。”

“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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