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的包办婚姻

爸妈年青的时候,还没有男女恋爱的事。一个人的婚事,全由父母说了算,叫“包办婚姻”,也叫“说媳妇子”。

那年,爷奶决定给我爸“说媳妇”。经过媒人的“揽撺”,外爷外奶想把我妈嫁给我爸。恰好,我妈的娘家和奶奶的娘家同在瓦窑子,于是奶奶借口转娘家,提着礼物去“说亲”。

我妈知道周家圈处在偏僻闭塞的石头沟里,听我奶奶去说她,便急忙搞乱头发、弄脏脸面、穿上破衣破裤,藏到磨道里躲避我奶奶。

外奶费了好大劲,找见我妈后,怒冲冲地骂起来:“你这个挨刀女子,头发拉拉下(hā)。你想嫁到大水田地,大水田地的人要你不要?说你的周家也算富户人家,养着几群羊,打下(hā)的粮食吃不完。你还不愿去?怕的是周家看不上你。看上你,赶着去!”

外奶一边骂,一边硬行拉着妈到厨房,脱去她的破旧衣裤,拿出新衣裤逼她穿,又拿木梳梳理她蓬乱的头发。然后,才将她拉到我奶奶的面前,让奶奶“过目”。

我妈站在奶奶面前时,奶奶一眼就看上了我妈。其实,我妈是个漂亮人,身段修长端正,大花眼睛,白净脸庞,显得干练利索。奶奶当然也看上了我妈的一双“尕裹脚”。

解放前的习俗是不容女子上学念书,更可怕的习俗是“裹脚”。因为那时候,人们对女人的审美观是“女人的脚越小越会受到社会的赞美”,也就是“脚越小人越漂亮”。如果谁家的女子从小没裹脚,任其长成了一双大脚,凭你的其他条件多优越,也会面临嫁不出去的困境,成为“老姑娘”。

所以,每家的女子从七八岁开始,必须裹脚,且裹得越小越光彩,即被称赞为“三寸金莲”。而要把一双稚嫩的脚片缠裹起来,不允它长大,也是一件非常痛苦难熬的事。首先用布条将脚指头包裹在脚底,然后用羊毛绳或麻绳缠扎,将整个脚片和脚指头缠扎得死死的,不让它发育生长。因缠裹引起的发炎溃烂、流脓疼痛,是每个裹脚女孩必经的过程。有时疼得不能走路,母亲提着鞭杆,打得让她“锻炼走”。

后来听妈说,她当时并不畏惧裹脚,倒有些“临危不惧”的英雄气概,乐意配合外奶给她裹脚;而兰州姨娘、兰州尕姨娘听说裹脚,吓得没命地逃跑了,最终随着新中国禁止女人裹脚的命令,躲过了“裹脚”这一劫难。

奶奶看上我妈后,正式请媒人说亲。可我妈还是嫌周家圈偏僻闭塞而死活不愿嫁到我们家,外奶只得委婉地拒绝了媒人的说亲。可就在这时,阿舅赌博又输了钱,债主几次来外爷家逼债。逼急了的外爷外奶,只好将我妈强行许配给我爸,想着用我妈的彩礼顶替赌债。妈虽不情愿,可小腿拧不过大腿,只好听从。

外奶经过和媒人“商量彩礼”后,爸妈的这桩婚姻就算正式定了下来。都说妈妈的“彩礼重”,有粮食、棉花、布匹等等。我爸赶着几头毛驴驮送彩礼,整整驮送三天,才驮送完毕。

依据大姐出生于1944年推算,爸妈的结婚年代是1942年前后。

后来听十一姨娘说,妈妈的太爷(曾祖父),共有十九个重孙女,我妈排行第四,都叫四姐、四姨娘。十九个姨娘里头,只有兰州姨娘、兰州尕姨娘参加了工作,最令人羡慕。说到我妈“彩礼重”的事,十一姨娘却说“不重!瓦窑子的人都说,光凭四姐的一对大花眼睛,就能值那么多彩礼!”可见,都认同妈妈是个漂亮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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