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蒙山河、云玉玄、程书文、鲁超、李开物、楚君扬等人在,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这一日上午。

烈云曦打算出发了。

佟石玉商队百余人,外加八十两马车。

以及金刀大将郑晚成、侍女江春桃、偏将军董云,外加七八个精锐骑兵。

大家都在城东门等候。

烈云曦在府中沐浴更衣。

这次她没有穿战甲。

而是先穿了一件白色长衫,然后就戴上了皮腰带,腰带上挂满了皮扣,皮扣连接着两个枪套和十余个弹夹。

随后。

外面又穿上了红色长袍,将这些全部盖住。

走出卧室。

仆人已经牵马等待着了。

马背上挂着一个箱子,里面装着两挺冲锋枪和十余弹夹。

同时,她还背上了自己一直以来的兵器,那杆青鳞霸王枪。

这一趟,毕竟是远赴他国,所以在安全问题上,是需要慎重的。

但由于秦云的武器装备投喂,让烈云曦这次信心满满。

她没穿铠甲,这是比之以前不足的地方。

但取代铠甲的,是两把冲锋枪和两把随身携带的沙漠之鹰,以及上百发手枪子弹和五百发冲锋枪子弹,共计六百发子弹。

这样的烈云曦。

在这个时代。

就算是比喻成行走的核武器,也毫不夸张。

足足八十辆马车,载满了各种各样的货物。

然后大家一起,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百余人自东门而出。

且一路向东。

东方汉王朝的边疆,在东方偏北八百余里的地方,号称千里之遥。

马车的速度很慢,日行百里就是极限了。

这一趟往返下来,少说也要二十余日。

烈云曦骑着白马,走在最前面。

佟石玉骑马跑了过来:“公主,公主,前方就是雾城隘口了,那里有一伙山民把守,每次过关,都需要送些钱粮给他们。”

“我们当然知道是前方是雾城隘口,这片大地,我们比你熟悉得多。”江春桃的好胜心又上来了,什么都要比一比。

对此,佟石玉只是苦笑不言。

烈云曦取出望远镜,看着前方隘口:“董将军。”

“末将在。”董云立刻行礼。

“你先行一步,去隘口看看情况,若条件允许,我们今晚就在雾城落脚休息。”烈云曦吩咐道。

“遵命。”董云立刻拍马加快速度:“驾,驾。”

看着他一路走远。

金刀大将郑晚成开口了:“公主殿下,贼民趁乱世霸占雾城,等同于造反,您万金之躯,若落脚雾城,只恐……”

烈云曦直接打断了他的发言:“不是贼民,而是我大炎帝国的子民,他们身逢乱世,是不幸,集结起来守城自保,是坚韧勇敢,逢隘口商队不抢不夺而只是索要些钱粮,是仁义厚道!有什么可防的?”

“这……”郑晚成问道:“难道公主有收编之意?”

“先看看再说吧。”烈云曦骑马向前缓缓进发着,晚风吹动她的长发。

在她绝好的面容上,是一片古井不波的平静。

没人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但如果有人仔细望向她的眼眸,就会发现,那里藏着莫大的悲伤和忧虑。

灾年、战争、乱世!

这些词语只是词语,但它们形容的事情,往往都是无数老百姓难以言喻的终极苦难。

前方扬尘滚滚。

是董云快马加鞭的回来了。

“公主殿下,那隘口守将说了,想要过关,一人一斤粮,想要落脚雾城歇息的话,需要多交一斤粮,其余消耗自费。”董云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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