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剧烈的枪响,他顶着枪托的肩膀被震地发麻。

赵春眉头一皱。

枪打出子弹的瞬间,他才发现这把枪的准心微微有点向右偏移,幅度非常小,几乎肉眼难以辨别。

所以先前空枪瞄准时没有觉察。

可子弹一出枪膛,他就立刻感知到,立刻微微向左移动枪,连开两枪。

两枪过后,他定睛看过去,对面山坡上没看到麂子继续奔跑的身影。

很显然,它们被击中了。

原本赵春是先打掉母麂子,趁着公麂子逃窜的瞬间,将它也打下来。

但第一枪失误,他就知道两只麂子会同时被惊动,按照麂子喜欢独行的习惯,必然会朝两个方向跑。

而母麂子面朝左侧,出于本能,可能会朝左侧跑,至于公麂子,原地跳起来,不会跟着母麂子,就会下意识朝前方跑。

这是生物遇到危险的本能。

就像人类看到砍在自己面前的刀,下意识会用手掌去挡,其实很多时候,手掌并不能挡住刀。

赵春对这些东西习性非常熟悉,在初始的失误发生后,并不会像没经验的猎人那样捶胸顿足,而是以极快的速度立刻调整,最终将猎物击倒。

之所以选择母麂子,也不是随意选择,更不是看母麂子好欺负。

这是因为麂子母系为族群首领的动物,它们喜欢独行,但若是在关键的时候,有必要组成族群,首领往往是最强悍的母麂子。

因此,公麂子别看有一对不错的角,但关键主意还是需要母麂子拿,赵春直接搞掉母麂子,也是擒贼先擒王,严格遵照打猎的基础逻辑。

赵春提起枪,合上保险,快速冲下山朝对面跑去。

直线两三百米的距离,他需要先从这边跑下山谷,然后翻过去,又上到对面山坡为止,足足用了十几分钟才到。

很快就找到公麂子,已经死的硬硬的。

提在手里,大概有二十多斤重。

又寻找母麂子,却在附近没找到,仔细看,才在一片酸枣林里找到它,竟然还没死,只是一条腿被打爆了。

7.62毫米子弹威力很强,麂子的腿很细,承受不住,估计当场被炸断,它缩在酸枣林里,已是半死不活。

酸枣树刺很长,人类很难直接进入,赵春开始用枪杆磕开通道,但很快就发现,尖刺将枪杆划得“呲啦啦”响。

又很是心疼。

这把枪人家保养的这么好,若是枪身上留下划痕,实在是对不起它。

又将枪背起来,在附近找了根手臂粗的树枝,使劲砸开酸枣木,磕出一道通道,来到麂子身边,又用树枝送麂子无痛上路。

猎人和猎物,本就是天然对立,也不存在什么怜悯与否,肚子都吃不饱,还去谈论太多,实属虚伪。

赵春只是保持着前世老猎人告诉他的基础规矩,不猎杀怀孕的猎物,不涸泽而渔。

这不仅是为自然界保持着基础的生态平衡,也是对生命最底线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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