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快要死的缘故,孙夜最近总是想起过去的事情。
李尘以为,那次他目睹自己被长生盟的修士刺杀,就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其实不然。
他第一次和李尘见面,是在十岁。
那时候他还是个小乞丐,每天在县城钻黄员外家的狗洞,和他家的狗抢饭吃。
黄员外家的狗不栓绳,他每天一大早就去招惹它,把它引出黄家,绕着县城的路跑,消耗它的精力。
只有这样,它在晚上才能睡着,自己才能趁机吃它剩下的饭。
有许多和自己一样的小乞丐也想效仿,只是不知为何,他们总是跑不过狗子,被追上去咬断了胳膊或者腿。
从此不能再小偷小摸。
被癞头三指使,乖乖去有钱人家的门前要饭。
癞头三是县城的乞丐头子,据说以前是镖师,因为嫖妓得了花柳,才掉光了头发,长了一头癞子。
后来他又染上了赌,每次押镖回来,不是去嫖就是去赌。
终于在一次赌博中输掉了房子,田地还有妻子和女儿。
自那之后,癞头三就变成了乞丐。
他取代了县城里原来的乞丐头子,将城外的破庙当做据点。
将手下的小乞丐们分成三组,一组当雏妓,一组训练当惯偷,还有一组被采生折枝,每天跪在有钱人家门口乞讨。
孙夜不喜欢要饭,他不是天生的乞丐。
他曾是当朝宰相家的小儿子——的书童。
宰相死后被抄家,他侥幸活命,便成了乞丐。
饿死不食嗟来之食。
他曾听小公子背过这句话。
只要还能靠自己的力气有一口饭吃,他就不想乞讨。
然而,朝堂有朝堂的刀光剑影。
乞丐也有乞丐的江湖风云。
县城的乞丐大多依附在癞头三的手下。
他流落为乞丐一个月,还未去找此地丐帮的癞头三拜码头。
他之前身处宰相之家,年纪虽小,也见过不少勾心斗角。
耳濡目染之下,知道自己这么做的后果,就是会被对方找麻烦。
尤其是他每天都能惹出那么大动静。
可他也知道,自己若是擦去脸上的灰尘,换上一身绫罗绸缎,在一些老鸨的眼中,也能卖个好价钱。
他当初被选为书童,也是因为这副好皮囊。
将来能为少爷解决一些生理上的苦恼。
如今重获自由,自然也不愿重蹈覆辙,再去当有钱人家的夜壶。
若是被癞头三发现此事,以他的道德底线,恐怕自己第二次被卖之前,清白就会不保。
好死不死,就在他第三十一次遛困大狗,等待天边的夕阳落下时。
癞头三带着一众乞丐找上了他,将他堵在了一处巷子里。
癞头三眼睛尖利的就像鹰隼,见到他的第一眼,就看出了他掩藏在灰尘和褴褛之下的姿色。
就在他将要遭遇毒手时,李尘恰好经过了这里。
这一年李尘十五岁,被父亲带着家里的长工一起来县城卖粮。
结束之后,父亲给了他三百铜钱,和弟弟一起买些零嘴儿和玩意儿。
路过小巷时,他听到了癞头三逼迫孙夜的话语。
“小家伙长得还挺细皮嫩肉的。
反正我也活不久了,与其把你卖个青楼,挣点儿棺材本。
不如把你留在身边伺候大爷我,让我做个爽死鬼。”
李尘今年刚突破明劲,心想终于碰到小说里恶霸欺男霸女的情节,正好实验一下自身的实力。
于是让弟弟待在一边,自己进到了小巷里,干净利落地收拾了癞头三一伙儿。
孙夜本已经闭上了眼睛,心想就当是被狗咬了。
听到乞丐们惨叫的声音,他睁开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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