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鸟穿过静林,掠过绿河,最后落到了一片广袤的沼泽中。
浓雾不分昼夜弥漫在里,日月似乎都放弃了这块儿土地。即便高处生长着茂盛的桦树、桤木甚至刺李,却少有生物选择在此定居。
许多疲于翻山渡河的人想从这里抄近路。有些人担保雾中藏着珍奇的异兽,有些人发誓自己躲过了恶魔的追捕。不管哪个都是谎言,真正走进沼泽的人最后都成来后来者的教训。
一只饥肠辘辘的豺狗不懂这些。它的原始本能向它发出警告,但追不到这只兔子自己一样会饿死。
饥饿战胜了恐惧。
它跟随兔子冲进雾中。遗憾的是,兔子很快便消失在生刺的灌木丛中,只有它和它的胃口被留给了迷雾。
但小鸟有什么好怕的呢?它不过是只小鸟罢了,还为这沼泽中的女巫捎来了消息。它飞进茅屋,落到桌上,微弱的灯光从窗前探出,那来自女巫点亮的油灯。
所以如果那豺狗追寻气味来到屋旁,它会看见这样一幕。
一个矮小的女人坐在窗边,乌黑长发,一袭黑裙。油灯的光亮勾勒出她奋笔疾书的侧影,她神情严肃,像宗教绘画上的人物。腐烂中的鸟儿在窗边啼叫,女人留心听着,但并未就此住笔。
茅屋之外,浓雾连同湿漉的空气被一圈白线隔开。黑色的荆棘正贴着地面爬行,比起植物更似蟒蛇。豺狗会不得不四处躲避,如果它够聪明它便会藏进白线以内,但这只是如果而已。
距离茅屋半公里外的地方,一声临死的哀嚎从雾中传来。狼群迅速将豺狗啃成了白骨,随后便悄然离去,它们很清楚自己在这片土地上的位置。
女人听着小鸟冗长的报告,终于提炼出了一句有用的话:发生了战斗,尸体有很多。
豺狗从地上爬起,浑身上下都轻松了不少。他不再饥饿了,他再也不会饥饿了。
——
四小时后,艾薇拉坐到了桌旁。她把羽毛笔削尖,一边思索一边嘟囔着。
她蘸了蘸墨水,在羊皮纸上写道:“本记录非实验记录,但考虑到事件的特殊性,我决定单独写一篇记录,以供日后参考。”
刚写一句,她在页眉处画了个醒目的星号。她身后的简陋小床上,男孩盖着毛皮毯子,始终呻吟不止。
“实验对象……”她斟酌了一下用词,“患者是一名大概十六岁的人类男性,未发现精灵、兽人等种族的混血特征。发色深棕,典型的歌赛克样貌,但虹膜是少见的绿色。个子高挑、身材精瘦,推断出身城镇上层家庭。”
羽毛笔在羊皮纸上沙沙作响,窗外不时传来窸窣之声,但女人对此习以为常。她盯着窗外的荆棘思索了一下,随后才继续写道。
“发现患者的位置是一处废弃磨坊,周围有数具人类和狼人的尸体,明显是死于战斗。最晚死亡的一具推测死亡时间是密蒂温标准时间晚上十一点。患者当时赤身裸体,浑身染血——推断是狼人的鲜血。全身并无明显伤口,意识处于半梦半醒间,时常会大喊大叫。虽无直接证据表明其身份,但据现场状态及其胡言乱语时的内容可以推断,他是一名护教军。”
她突然住笔,这才发现墨水已干,刚才想的大半都没记下半个字符。她皱起眉头,显然是对自己的唠叨有些不满。墨水和羊皮纸都很珍贵,她不想浪费。
“我将患者转移到了自己的庇护所,这花了一个钟头。随后严格按照弗洛伦斯临床检查方法对患者的病情进行了分析。患者既无外伤体温也始终正常,但仍表现出昏迷、抽搐、胡言乱语等症状。本人并非专精医学,此时便决定放弃治疗,结束患者的痛苦。但在我用手术刀切开患者的喉咙后……”
男孩又开始喊叫,其中的一些话吸引了女人的注意。她放下笔来到床前,用温热的毛巾仔细为他擦洗身体。先确保他能正常吞咽后,才给他喂了些水。
这也是她在弗洛伦斯学院学来的。她恨透了那个地方,可谁能想到这些知识有一天能派上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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