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肃杀,万物凋零。

风起,林海涛涛。

“逆风,天助我也。”

陈昀昭站在树荫下,看着树叶飘动的方向。

他闻到了,在风中夹杂着一丝淡淡的独属于鹿的气味。

这就是嗅觉灵敏的好处,料敌于千里之外。

不过要是顺风的话,那就该是对方闻到他的气息。

尽管在进山之前,他当下所穿的衣服,已经和松树叶待了一整晚。

但难保不会有某些畜生辨别出来,小心驶得万年船。

陈昀昭迈开脚步,在树林中穿行。

此刻的他,好似一条猎犬。

气味越来越浓,这表示距离猎物越来越近。

他放慢了脚步,蹑手蹑脚顺着气味传来的方向走去。

拨开灌木丛,他看到百步开外有一条流水潺潺的小溪。

溪边有几头梅花鹿正优哉游哉的喝着溪水。

视力极好的他,从它们头上一一扫过。

突然,他停住视线。

其中一头昂着脑袋四处张望的雄鹿头上,顶着一对粉嫩的角。

也称作鹿茸,是指还没有骨化带有绒毛的幼角,具有极高的药用价值。

“终于让我找到了!”

陈昀昭抬头仰天,眼角湿润。

他已经在这茫茫大山中寻找了整整五天五夜。

期间也遇到四十几头鹿,可都没有鹿茸,所以他选择放过。

此行进山,他随身携带的是六十文一支的箭头,目标非常明确。

熊中熊胆。

虎中虎骨。

麝中麝香。

象中象牙。

鹿中自然便是鹿茸。

肉的价值,反而是最低的。

至于野鸡、野兔之流,连箭矢钱都不够。

打它们,无疑是大材小用。

猎户以狩猎为生,首先要考虑的,自然是以猎取最贵的猎物为上。

陈昀昭蹑手蹑脚的接近小溪。

一百二十步。

一百步。

八十步。

五十步。

停。

这个距离已经完全足够。

陈昀昭没有再继续往前,以免打草惊蛇。

此刻那头鹿依然没有发觉危险的到来,东看看,西瞧瞧,脑袋晃个不停。

陈昀昭张弓搭箭,所瞄准的地方,便是它的胸腔部位,这是最佳射击点,而不是脑袋。

摇来晃去,很难命中,万一失手可就前功尽弃了。

哪怕有指哪打哪的箭术在身,陈昀昭也不愿意冒险。

必确保一箭贯穿心肺。

拉满弓,松手。

嗖——

箭矢转眼即逝,插入雄鹿胸腔之中,只剩下箭尾还在外面晃动。

鹿猛然一跳,惊动四周鹿群,各奔东西。

它则带着入体的箭矢狂奔,可它越是剧烈运动,血液、氧气便大量流失。

陈昀昭没有轻举妄动,看着它的身影在丛林中跑动,没有急于追击。

三十息不到,那鹿就丧失了所有的力气,踉踉跄跄往前几步,最终一头栽倒在地。

此时,陈昀昭才手握弓箭快步上前。

猎物死亡地点距离他不远,这便是射胸腔的好处。

目标比脑袋大多了,不但容易命中,还能确保猎物以最快的速度死去。

要是射在腿上,这鹿不一定会死的同时,还可能跑的不见了踪影。

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想要追踪可就难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弃,另外找寻。

陈昀昭看着眼前的鹿尸,将弓放在一旁,取下锋利的短刀,小心翼翼的将鹿茸割下。

然后翻转鹿尸,四脚朝天。

接下来就是剥皮,这是个体力活,也是个技术活。

从屁眼开始,刀口往外,以免腹部绒毛掉进肉里,污染了肉质。

这玩意细小,很难取出。

剥开之后,将脏器取出丢弃。

太重,且不易保存。

本来鹿血也是大宝,但此行出来,没带装血的器皿,只好忍痛舍弃。

一番忙活下来,日头偏西,光线渐暗。

在这苍茫大山,黑暗,是危险来临的预兆。

期间,陈昀昭歇了三四次,喝光了葫芦里的水,才将一张完整的鹿皮割下来,然后处理鹿尸。

他抬起头,看着即将落山的太阳,思索再三,终是选择放弃鹿身。

哪怕处理完,也有百十来斤重。

扛着这么重的东西在道路崎岖的大山中行走,一走一个不吱声。

有舍才有得。

此行取得鹿茸、鹿皮、鹿鞭已是硕果累累,不能再贪心。

强烈的血腥味必然引来山中猛兽,他可不想和眼前这鹿葬身兽口。

用鹿皮裹住鹿鞭和鹿茸,再用绳子捆好背在身上。

陈昀昭辨别方向,迈开脚步往山外而去。

——

夜已深。

躺在床上的陈卫夫妇依旧难以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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